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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雜減免
標題 108學年度「新生」免學費申請書暨注意事項
發布日期 2019/6/24
發布單位 教務處
點閱次數 2439
詳細內容

一、高一新生之註冊費採兩階段式收費

◎第一階段:開學日之繳費單為雜費及代收代辦費(約5000-6000元,依當學期學生保險費及教科書費而有異動),不包含學費6240元,請學生家長先行繳納。

◎第二階段:免學費申請結束後,未申請免學費者或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將於10月中再收到一張學費6240元的繳費單,請學生家長依繳費期限繳納。

註:高一新生家長若需要申請其他單位的子女教育補助者,需持「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」之繳費單收據才算完整之學雜費收據。

二、開學日(8/30)將發放108學年度第1、2學期申請表,高一新生無論是否申請皆須依說明完成填寫與簽名,並依規定時間繳交。

三、依據國教署助學補助系統107年6月5日公告,高中學生免學費補助申請得依「學年度」提出申請,再各學期分次查調家庭所得。

  1. 填寫申請108學年度第1學期之免學費補助申請表者,視同申請108學年度第1及第2學期之免學費補助。
  2. 108學年度第1學期家庭所得統一線上查調106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(採計數額為含分離課稅之所得額)
    第2學期線上查調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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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部學生免學費補助申請書(pdf檔)